ISO17020认证咨询—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CNAS-CI0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CNAS-CI01-G00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3 术语和定义
在 CNAS-CI01 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通用要求
4.1 公正性和独立性
4.1.1 检验机构应独立于其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各方。检验机构应有政策和措施保证本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不从事任何可能违背其检验结果及正确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的活动。
4.2 保密性
4.2.1 检验机构应有文件规定对在检验活动中所获得的有关各方的文件、资料、信息及检验结果等负有保密的责任和措施。
5 结构要求
5.1 行政管理要求
5.1.1 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律地位。
5.2 组织和管理
5.2.5 检验机构应任命一名技术主管(不论称谓如何)全面负责重量鉴定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机构内检验活动的正常进行,解决检验活动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6 资源要求
6.1 人员
6.1.2 检验机构应保证有足够的与从事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这些人员应是检验机构的长期雇员。
6.1.3 从事商品重量鉴定的检验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经历。
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资格要求时,需通过考试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6.1.8 检验机构应有合适的管理方式来保证检验人员的工作由熟悉重量鉴定的方法、程序、鉴定目的和对鉴定结果进行评价的人员实施有效地监督。监督的程度和水平应
与检验人员的资格、经验、培训和技术知识以及所承担的检验相适应。

6.2 设施与设备
6.2.3 在检验机构范围以外区域进行检验时,应保证开展检验活动的环境条件满足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6.2.7 检验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所用仪器设备(如水尺计重的卷尺、海水密度计等,衡器鉴重的各类衡器等、容量计重的量油尺、温度计等,流量计重的流量计等)的校准
计划,确保检验机构进行的测量可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对于使用非本检验机构管理下的仪器设备,也要确保和证明其测量可溯源性。
对于水尺计重所使用的船方相关图表,须检验其经过相关部门审定,并在有效期内。
7 过程要求
7.1 检验方法和程序
7.1.9 检验机构应有保障人员安全和设施安全的程序和在安全条件下实施检验的作业指导书。
7.2 检验项目和样品的处置
7.3 检验记录
7.3.1 检验记录应在较长期限内保存,并做到安全和保密。
7.4 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7.5 投诉和申诉
8 管理体系要求
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8.2.1 检验机构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时,必须考虑到商品(货物)重量鉴定检验机构的特点,并确保检验机构的所有人员能够理解、执行和保持。
8.2.3 检验机构应任命一名熟悉商品(货物)重量鉴定工作的人担任质量主管(不论称谓如何)全面负责检验机构的质量工作,其能够参与检验机构最高管理层的质量决策。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新闻














185764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