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0认证咨询—在体育场所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体育场所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本文件是CNAS根据体育场所检验领域的特点而对CNAS-CI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体育场所和设施开放和运行条件的检验活动认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参考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不可缺少。对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只采用所引用的版本;对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的修订)。
CNAS-CI0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CNAS-CI01-G001 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GB 19079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全民健身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在CNAS-CI01、GB 19079中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体育场所 sports venues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运动训练、竞赛、健身和休闲等体育活动的场所。
3.2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dangerous sports
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需符合强制性管理规定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危险性较大的体育项目。
4 通用要求
4.1 公正性和独立性
4.1.1 从事体育场所检验工作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机构中执业。
4.1.3 检验机构应有文件化程序,清晰识别体育场所检验业务所面临的公正风险,确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受外部和内部各种压力及利益影响,并确保文件实施的有效性。
4.1.5 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公正性承诺应对外公开。
4.1.6 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放条件检验的机构,应是 A 类检验机构。
4.2 保密性
4.2.1 检验机构实施现场检验前应主动了解被检验方关于保密事项的要求,检验员在现场检验时获得的被检验方认为需保密的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
5 结构要求
5.1 行政管理要求
5.1.2 如果检验机构隶属于某个法人单位,应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表明检验机构在母体机构中的地位,及与母体机构中其他机构的关系。
5.1.5 检验机构合同评审程序文件对开展体育场所开放的检验条件应包括:
a) 识别受检验方的法律地位;
b) 识别受检验方对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c) 识别并收集委托方和受检方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d) 识别安全风险责任并提出需要配合的条件和资源。

5.2 组织和管理
5.2.2 检验机构可采取参与标准化活动、技术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方式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并应组织相关体育项目的专业人员为检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5.2.5 检验机构技术管理者应在本机构工作 1 年以上,并具有审核技术文件、解决检验活动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验。
6 资源要求
6.1 人员
6.1.2 从事体育场所检验的机构,技术人员应不少于 6 人,且每一检验项目检验人员不少于 2 人。
6.1.3 负责体育场所检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培训经历、工作经验和熟悉体育场所检验的要求、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具备根据检验结果对总要求的符合性做出专业判断和出具相应报告的能力。检验体育场所的人员应当满足:
a) 检验人员应具有体育、理工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不低于 1 年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不低于 3 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b) 技术管理者、监督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3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 8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
c)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8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历。
6.1.8 检验机构应对检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a) 通过现场观察或模拟检验,评价检验人员识别体育场所风险点的能力;
b) 通过报告复核,评价检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整改结果有效性判别的能力。
6.1.9 通常检验机构对授权的检验人员每年安排现场观察一次。
6.2 设施与设备
6.2.1a) 检验机构应根据体育场所检验环境的安全风险,为检验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以及保障现场检验安全必要的设备设施。
6.3 分包
6.3.1 当需要分包时,检验机构应确认分包方的检验、检测项目已获得 CNAS 认可;或由检验机构按 CNAS-CI01 和 CNAS-CL01 的要求对分包方的能力进行
评价,确保满足要求。
7 过程要求
7.1 检验方法和程序
7.1.1 检验机构应依据有关的体育场所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按检验活动的要求制定作业指导书,必要时可制定检验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方案中应明确该检验项
目的风险点。
7.1.5 当检验机构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法规下达检验指令时,可不签订合同;当检验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签订体育场所检验合同时,应符合检验机构规定的合同
条件。
7.1.6 检验机构使用其他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检验符合性评价时,应增加消费者对受检场所的反馈意见(适用时)。
7.1.9 检验机构应根据不同检验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作业指导书。
7.2 检验项目和样品的处置
7.3 检验记录
7.3.1 检验机构记录体系应包括:
a) 受检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b)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实时收集的各类信息,包括检测数据、观察结果以及其他相关图表、文字和影像资料;
c) 检验人员的签名。这些记录应与检验报告长期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应少于 6 年。
7.4 检验报告和检验证书
7.4.1 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时,发现所检验的体育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方,必要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7.5 投诉和申诉
7.6 投诉和申诉过程
8 管理体系要求
8.1 方法(方式 A)
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8.2.3 质量管理者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检验及管理工作经历,且在本检验机构工作 1 年以上,经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有效证据。
8.3 文件控制(方式 A)
8.4 记录控制(方式 A)
8.5 管理评审(方式 A)
8.6 内部审核(方式 A)
8.7 纠正措施(方式 A)
8.8 预防措施(方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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