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资源
2.0 资源
机构应确定并提供适当的人员配备、材料、设备和 基础设施,以实施、验证和管理 CT 标准所涵盖的所有活动。
2.1 人力资源
机构应有程序以确保有足够数量的人员符合资质。
2.1.1 岗位资质
机构应基于教育,培训和工作经验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1.2 人员身份识别
应保留人员姓名、签名、姓名首字母或身份码,包括入职日期的记录。
2.1.3 岗位描述
机构应建立和维护岗位描述以确定与 CT 标准要求相关的每个岗位的角色和职责。
C2.1.4 培训
机构应建立并维护培训需求的政策、流程和程序,以实现入职、上岗和在岗工作的持续培训以及与质量体 系相关的培训,机构应当规定培训师所需的资历。
F2.1.5 人事档案
应保存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
C2.1.6 能力
独立执行指定活动之前应当进行人员的能力评估, 之后每年对规定的任务和活动进行一次评估。*
*42 CFR 493.1451(b)(8)
2.1.6.1 当人员能力未被证实时,应当采取措施。
2.1.7 继续教育
机构应按照 CT 标准,规定所有执行关键任务的员 工在开展活动中相关继续教育的要求,并使其满足要求。
2.1.7.1 机构应确保医疗、实验室、采集和临床项目 主管和质量代表每年完成 10 h 与认证活动相关的教育 活动。适用标准 1.1.2.1、1.1.3.1、1.1.3.2 和 1.1.4.2。
2.2 提供辅助和直接的患者护理服务
临床机构应确保提供患者护理所需的医疗专业服务 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
1. 为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提供去白细胞 / 辐射血液成分。
2. 药房。
3. 放射科。